岳陽市地方海事局局長李白才就《岳陽市港口岸線使用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來源:岳陽日報   2014-10-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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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市人民政府印發(fā)《岳陽市港口岸線使用管理辦法》(岳政辦發(fā)【2014】20號),10月2日起正式實施,引起全市各界廣泛關注。近日,本報記者就《岳陽市港口岸線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有關問題專訪了岳陽市地方海事局(岳陽市港口航務管理局、岳陽市船舶檢驗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白才,以下是采訪實錄。

記者:請問《辦法》出臺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李白才:岳陽是湖南水運大市、通江達海的咽喉和樞紐,岳陽港是全省唯一的億噸大港、全國內河28個主要港口之一,港口航運主要經濟指標占據全省半壁江山,居全國內河前列。我們說岳陽水運發(fā)達、水運資源豐富,除區(qū)位優(yōu)勢、航道網絡外,最重要的就是港口岸線資源豐富。全市擁有自然岸線471公里,其中可建港岸線136公里,深水岸線(適宜建設千噸級以上泊位的岸線)105.1公里;尤其重要的是,岳陽擁有長江深水岸線54.7公里,是歷史上大型工業(yè)企業(yè)落戶岳陽的關鍵支撐,也是當前我們搶抓長江經濟帶建設發(fā)展機遇、實現臨港產業(yè)崛起的重要基礎。

岸線是一種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深水岸線更是一種珍稀資源。國內外發(fā)展較早、發(fā)展得好的濱水城市,都把港口岸線作為一種戰(zhàn)略資源來加以重點保護和科學管理。岳陽水運歷史悠久,岸線資源開發(fā)早,歷史上遺留了一些問題。一是多頭管理,多級政府、多個機構都在管岸線、批岸線。二是開發(fā)無序,沒有規(guī)劃或有規(guī)劃不依,客貨碼頭混雜,危險品與普貨碼頭混雜,集裝箱與散貨碼頭混雜,后方配套設施缺位。三是浪費資源,存在相當的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情況,還有搶占、破壞岸線資源的行為。為了有效保護岳陽珍貴的港口岸線資源,科學利用港口岸線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有序推進開發(fā)建設,必須要將全市港口岸線納入規(guī)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尤其是在中央、省、市強力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岳陽水運身荷眾望、肩負重任的情況下,管好岸線、用好岸線更是當前急務!笆濉币詠,國家、省、部相繼出臺《港口法》及其《實施辦法》、《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等法規(guī),為制定《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近年來,市政府就岸線管理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文件,但就全市港口岸線管理使用方面,還需要一部較為完整完善的規(guī)范性文件。

記者:請問《辦法》主要包含了哪些內容?

李白才:《辦法》共計18條,明確了港口岸線的概念、主管機關、部門職責,岸線審批的原則和程序,岸線管理的有關要求,及相關罰則等。

記者:在貫徹實施《辦法》過程中需要重點突出哪些方面?

李白才:貫徹實施《辦法》,重點是做到“五落實”。一是落實“統(tǒng)一管理”。由市港口航務管理局統(tǒng)一負責全市港口岸線規(guī)劃使用的管理工作,交通運輸、規(guī)劃、國土資源、經信、住建、水務、環(huán)保、安監(jiān)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xié)同管理。二是落實“規(guī)劃優(yōu)先”。使用港口岸線新建、改建、擴建港口設施應當符合經依法批準的《岳陽港總體規(guī)劃》,通過規(guī)劃杠桿逐步調整優(yōu)化我市港口布局,提升港口岸線資源的綜合效益。三是落實“依法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港口設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線的,都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港區(qū)所在港口航務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經規(guī)劃、水務、國土等相關部門會審后報市港口航務管理局審核,再按程序上報審批。深水岸線由交通運輸部審批,非深水岸線和臨時岸線由省水運管理局審批。對于《港口法》實施前已建設、使用港口岸線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辦法》規(guī)定,申請補辦《港口岸線使用證》,岸線長度由省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港口岸線的使用權一旦批準,即受法律保護,同時不得擅自轉讓。四是落實“集約使用”。不符合港口規(guī)劃的岸線使用申請不予審批;取得岸線批準文件之日起兩年內未開工建設的,注銷《港口岸線使用證》;使用港口岸線項目不符合“深水深用、淺水淺用”原則或效益低下的,應采取易地搬遷、資產重組、有償轉讓等多種方式進行整合;對港口依賴性不強的涉岸單位,逐步依法實施搬遷。五是落實“從嚴執(zhí)法”。港口航務管理部門實施常態(tài)化巡查與重點打擊相結合,對未經批準擅自使用港口岸線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未經依法批準使用港口岸線或擅自變更港口岸線使用權人、范圍、用途的,由有管轄權的港口航務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違法建(構)筑物,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逾期未拆除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并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水運的重要性,尤其是對岳陽發(fā)展的重要性日益為更多的人所了解和重視。但公眾可能對一些政策性問題可能還有不了解的地方,就《辦法》而言,您還有需要特別說明的嗎?

李白才:有。結合岳陽實際,我還要就《辦法》中有關條文說明三點。一是岸線的概念問題。岸線不是簡單的一條“線”,而是指港區(qū)內自然形成或經人工改造的用于建設港航設施及維持其正常運營所需的相關水域和陸域,也就是說岸線既包括相關的水域面積、也包括一定的后方陸域;特別是作為工業(yè)企業(yè)、物流平臺用途的岸線,對水域和陸域的綜合要求更高。破壞占用相關水域也是破壞岸線,破壞占用后方陸域也是破壞岸線。2013年12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長江岸線管理的通知》,將長江干堤堤外以及堤內1公里陸域納入長江岸線強化管理范疇,正是基于這一概念作出的重要部署,所有涉岸單位和個人對岸線都要有全面、明確的認識。二是關于《港口法》頒布實施前使用的岸線補辦證件問題。《港口法》于2003年頒布、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施行前已使用的岸線均需補辦《港口岸線使用證》,補辦的申報程序與新申請辦證一致。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原則,符合相應要求的給予補辦,非法占用的堅決予以取締,多占的經實地核查依法予以清退。三是征繳港口岸線使用費問題。除用于防汛、公安、消防、武警、國防等用途的岸線依法免交外,其他港口岸線使用人均應按規(guī)定繳納港口岸線使用費,其具體標準為深水岸線每月每米10元,臨時使用港口岸線也按照此標準執(zhí)行。

記者:市地方海事局將采取哪些措施深入貫徹實施《辦法》?

李白才:作為全市港口岸線主管機關,我們始終堅持將有效保護、規(guī)范管理、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以岸線資源的最大綜合效益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作為關鍵職責。下一步,我們將推進“四個強化”貫徹實施《辦法》及相關法規(guī)政策。一是強化宣傳。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方式向各級各界特別是涉水涉港的單位、企業(yè)、公眾宣傳《辦法》及相關政策。二是強化管理。按照偏緊、從嚴的方針依法審批港口岸線,在市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逐步建立健全港口岸線聯(lián)合審批機制和黃金岸線儲備機制,有步驟地推進岸線管理信息化工作。三是強化整合。對效益低下、閑置浪費的港口岸線,按照《辦法》規(guī)定逐步搬遷收回,擴大優(yōu)質岸線儲備量。四是強化整治。加強巡查和檢查,以鐵的決心、鐵的紀律、鐵的手腕,對違規(guī)使用和破壞岸線資源的行為,發(fā)現一例,堅決打擊到位一例,絕不手軟、絕不姑息遷就。 (李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