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城市管理督查考評中心2024年度部門預算說明
來源:樓區(qū)城市管理督查考評中心   2024-01-08 22:37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城市管理督查考評中心

2024年度部門預算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9、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1、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2、省級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3、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5、國有資產占有和使用情況表

26、政府采購預算表(貨物、工程采購、購買服務)

注:以上部門預算公開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區(qū)城市管理領域的統籌管理、指揮協調、調度處置工作;負責跨區(qū)域、重大復雜執(zhí)法以及上級交辦任務的協調督辦工作;牽頭組織擬訂全區(qū)城管執(zhí)法、環(huán)境衛(wèi)生、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領域的專項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區(qū)城市管理領域的督查考評工作;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

3、負責統籌城市管理領域組織開展文明城市、衛(wèi)生城市、園林城市等迎檢工作和重要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城市服務保障工作。

4、負責擬訂城管執(zhí)法車輛、服裝等裝備的添置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負責全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建設、維修改造與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環(huán)衛(wèi)機械、車輛等設備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添置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承擔環(huán)衛(wèi)設備、工具、勞保用品等的采購、驗收、分發(fā)工作。

6、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區(qū)園林綠化建設、養(yǎng)護和管理;負責審核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預(決)算;負責擬訂園林綠化機械、車輛等設備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添置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7、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信息化建設和智慧化管理工作。

8、負責“12345”政府熱線、“12319”城管熱線和“智慧城管”平臺下派的城市管理類工單的接收、交辦、督辦和考核等工作;負責“車窗拋物”有獎舉報的受理、審核、獎勵實施等工作。

9、負責城市管理領域事權下放所涉部門的財務統一集中核算和審計工作。

10、負責事權下放所涉部門的信訪維穩(wěn)和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職責,實施安全生產專業(yè)培訓和監(jiān)管;協調處置城市管理應急突發(fā)事件。

11、負責事權下放所涉部門的黨員統一管理、黨建指導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2、完成區(qū)委、區(qū)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城市管理督查考評中心為區(qū)人民政府直屬公益類事業(yè)部門,正科級;本部門設有辦公室,財務室, 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督查專員5名。編制人數30人,實有人數28人。

(三)預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屬單位,本次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范圍僅包含本單位本級。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yè)收入等部門資金。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44.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4.6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本部門2024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預算)、2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21表(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均為空。收入較去年增加503.85萬元,主要是因為增加了項目支出預算。

(二)支出預算

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044.6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9.05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14.52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963.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3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503.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13.61萬元,項目支增加517.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較上年減少主要是因為減少了職業(yè)年金繳費預算;項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為:工作需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運行維護費、編外用工人員經費和業(yè)務工作經費四個項目預算都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044.6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9.05萬元,3.74%;衛(wèi)生健康支出14.52萬元,1.39%;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963.73萬元,92.25%;住房保障支出27.39萬元,2.62%。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5.6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45.2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伙食補助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50.4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項目支出:2024年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49.00萬元,其中:業(yè)務工作經費支出112.00萬元,主要用于全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建設、維修改造與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環(huán)衛(wèi)機械、車輛等設備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添置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承擔環(huán)衛(wèi)設備、工具、勞保用品等的采購、驗收、分發(fā)工作等方面;公務車運行維護經費12.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生產用車維修、保險和油料等方面;編外用工人員經費100.00萬元,主要用于臨時工、勞務派遣人員及企業(yè)編人員工資及五險一金等方面;運行維護費425.00萬元,主要用于負責“12345”政府熱線、“12319”城管熱線和“智慧城管”平臺下派的城市管理類工單的接收、交辦、督辦和考核等工作,負責“車窗拋物”有獎舉報的受理、審核、獎勵實施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預算)均為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單位不屬于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預算

本部門2024“三公”經費預算數12.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00萬元。比上一年增加6.00萬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有新購車輛產生的保險費、油料費、維修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等費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未計劃安排會議、培訓,未計劃舉辦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0.80萬元,其中工程類0.00萬元,貨物類28.88萬元,服務類24.92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門固定資產原值合計227.69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構筑物原值小計0.00萬元;通用設備原值小計72.43萬元;專用設備原值小計0.00萬元;文物和陳列品原值小計0.00萬元;圖書檔案原值小計0.80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原值小計154.46萬元。本部門無形資產原值合計8.00萬元。

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3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2024年度本部門未計劃處置或新增車輛、設備等。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044.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9萬元,項目支出649.00萬元,詳見文尾附表中部門預算公開表格的表23-24。2024年度本部門無重點績效項目。

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八)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見附件)435001 岳陽市岳陽樓區(qū)城市管理督查考評中心.xlsx